一、吉林市丰满区商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区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
(六)贯彻落实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出口商品贸易,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贯彻落实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根据授权代表区政府参加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活动;参与多双边经贸谈判、国际服务贸易谈判和国际经贸条约、协定的谈判与签署。
(十)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区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国家外商投资政策;受理利用外资相关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落实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
(十三)负责全区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申报、监督和管理丰满区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并组织实施,管理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区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四)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外商投资政策;受理利用外资相关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区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
(十五)配合协调全市口岸有关工作。
(十六)承担商贸领域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七)承担丰满区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相关具体工作。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区域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九)拟订全区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管理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招商引资软环境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各类出访活动的审批和经费管理,对活动成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
(二十一)负责监督、检查全区招商引资计划执行情况并考核认定招商引资成果;建立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相关数据调度、统计工作。
(二十二)负责国内外来我区举办各类招商活引资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承办国内外经济合作及商贸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我区有关地区和单位参加洽谈活动;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重要招商引资代表团出访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参加在域外举办的重要展会及相关工作。
(二十三)负责区域经济合作工作,负责联络、协调跨行政区域的经济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的专项规划及经贸洽谈活动;负责我区与域外的经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和参与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的例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域内外大型展览活动;负责已在我区投资的外埠驻吉商会及外埠吉林商会的协调联络,推进以商招商工作。
(二十四)负责域内外的经济技术信息交流,掌握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和区域合作情况;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管理和整体推进工作;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推进和后续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全区招商引资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总部经济发展工作,负责总部性企业的引进、服务、调度和考核认定等总部经济相关的综合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各类出访活动的审批和经费管理,对活动成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负责配合相关科室做好综合服务性工作。
(二)商贸科。负责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发展管理处、成品油流通管理处、流通发展处(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吉林市口岸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等处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丰满区政务服务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经合办。负责市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境外投资促进处、综合协调处、项目管理处(开工落地项目数据调度、统计、分析、上报)等处室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市商务局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外国投资服务处等处室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总部经济发展工作,负责总部性企业的引进、服务、调度和考核认定等总部经济相关的综合职能。拟订全区招商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调研,提供参考信息;负责招商引资政策、法规及规章的起草、论证和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四)招商服务中心一科。负责市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综合协调处、投资促进一处、投资促进二处、投资促进三处、投资促进四处、项目管理处(除开工落地项目数据调度、统计、分析、上报以外全部工作)等处室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发展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进、服务、调度和考核认定等相关工作;协助组织我区招商引资出访团赴外考察服务工作;负责客商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资料的搜集、编纂、新闻宣传、编制全区招商引资投资指南和宣传资料及政务公开。
(五)招商服务中心二科。负责市商务局政策法规处、市场秩序处、国际市场开发处、机电科技和服务贸易处、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市场运行消费促进处、肉菜流通追溯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等处室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商贸企业参与内外贸易交流与合作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域外知名展会、博览会等活动,壮大企业规模;负责辖区内二级列管商贸服务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生产方案监督检查;督促全区二级列管商贸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制约机制,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和安全工作队伍建设;对全区商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单位负责人:王菲
邮政编码:132013
通讯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76号
联系电话:0432-64653481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 13:00-17:00(夏令时)
上午: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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