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报送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组织指导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核和认定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备案;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审验、管理、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丰满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指导普法宣传工作。推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管理全区各乡(镇)街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五、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协调落实本系统信息化规则、技术标准。
八、做好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政治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区法律援助中心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区法律援助中心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法律援助中心的党群工作。协调落实本系统信息化规则、技术标准。
二、法治建设与复议科。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报送工作。承办各乡(镇)街、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登记,并依法进行审查、处理。组织指导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布和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备案;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审验、管理、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做好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三、公共法律服务科。管理全区各乡(镇)街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负责规划实施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四、管理教育科。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对拟适用非监禁刑罚的人员进行适用前评估调查、入矫教育、监管审批、应急处置、解除矫正等工作。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教育矫正和帮扶救助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日常的管理教育;指导全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社区戒毒人员开展教育帮扶。指导、管理全区刑满释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衔接、帮教、安置等工作。
单位负责人:沙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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